据新华社包头5月26日电 包头市公安局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披露了包头亿万富翁金利斌畏罪自焚的一些细节,及其尸体DNA检验和遗书鉴定结果,大量证据证实死者确系包头市惠龙公司董事长金利斌本人,同时警方称将依法对“金利斌诈死”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追究法律责任。
据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满都拉介绍,金利斌自杀案自案发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随着公安机关侦查检验工作的终结,该案案情已经明朗。但是,近期个别人在互联网上散布“金利斌没死”的各种谣言,混淆是非,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种种猜疑和对公安机关工作的不信任。
警方认为,公安机关的侦查调查活动程序合法,形成的证据链完整,结论准确。金利斌自焚案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成工作组,及时进驻惠龙公司总部,依法对公司及金利斌的个人资产开展调查,同时受理与金利斌和其惠龙集团有借贷关系的群众报案。经审计,仅2010年惠龙集团运营亏损1700余万元,该集团从民间高贷融资十多亿元,现已接受群众报案1500多人。
案发后,警方认定惠龙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2.5亿元,属单位犯罪。作为董事长的金利斌是债台高筑,无力偿还而自焚,警方目前正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满都拉说,当前一些别有用心和无事生非者利用该事件制造和散布谣言,而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借此传播谣言来吸引公众眼球,警方将对那些谣言追根溯源,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事件回顾:
4月13日,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福禾豆业厂区内发现一辆被烧毁的汽车,车内有一具被烧成骨灰状的遗体。公安机关提取了现场未烧尽的尸骨股骨样本。4月15日,公安机关将提取的股骨样本及金利斌母亲、妻子、儿子的血样送达公安部进行DNA检验。4月21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检验报告,证实死者确系包头市惠龙公司董事长金利斌本人。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访问,金利斌生前的种种活动迹象表明其在为自焚做准备。今年4月11日,金利斌在司机陪同下,购买两个塑料桶,4月12日晚9时许,在土默特右旗沙兵崖村西加油站,金本人购买了970元汽油,加满了两个塑料桶和油箱;据司机证实,4月11日,金利斌在司机的陪同下,开车到过自焚地点,并曾在流水小桥上流着眼泪感慨地说“这里不错”;4月12日晚喝酒时,金利斌交给薛某(金的亲戚)8000元钱,让近期去看自己在厦门读书的儿子;从现场提取的金利斌遗书内容中提到:“福禾豆业是悲哀,我要将自己活活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