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官员强调:
食品犯罪按法律上限严处
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 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日前表示,只有严厉执法,才能遏制食品安全事件高发频发态势,给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以保障。
袁曙宏强调,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内,依上限顶格惩处。他从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对“上限”做出了解释:
——对有故意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
——对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予以严惩,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致人死亡的,可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罚款的,要在法定幅度内依上限开出顶格罚单。
“要依据刑法规定,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犯有‘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人员,以及犯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坚决从重从快予以严惩,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袁曙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