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草案问计于民
强送他人入住精神病院
将追刑责
据新华社电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10日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草案对非自愿住院医疗制度作了全面规定,并对违法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行为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草案还规定,医疗机构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将就诊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因故意或者疏忽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暂停执业活动、开除、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就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者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