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高空坠落扎伤人
窗户破损业主均赔偿
案 情
楼上窗户掉下的玻璃碎片将一楼业主高升(化名)的头部扎伤,玻璃碎片是哪家掉下来的,赔偿成了问题。高升通过律师的帮助,将两名楼上窗户有破损的业主高某和王某告上了法庭。法庭通过调解,高某、王某和高升达成了赔偿协议,高升遂撤回起诉。
这天早晨,家住某小区一楼的高升和往常一样在自家的门前散步时,突然从楼上掉下了一块玻璃,正好扎在毫无防备的高升头部,顿时血流不止。
随后高升立即赶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元。由于高升夫妇急于去医院,没留意是谁家玻璃“惹的祸”。出院后,高升在所住居民楼打探,发现楼上业主中二楼高某和四楼王某两家窗户有破损。高升找到高某和王某,但两人均声称其玻璃早有破损,不可能砸住他,拒绝进行赔偿。
无奈之下,在律师的建议下,高升将邻居高某和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住院费、医疗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7000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在法官的调解下,高某、王某各赔偿高升2000元,高升撤诉。
法官评述
在被高空坠物砸伤之后,面对一栋或几栋高楼,受伤者想找到肇事者可能性很小。而制造事端的人很容易隐藏起来,从而逃避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埋单。
该案的现实意义就是,要区分法律的个别保护与整体保护。法律保护哪些人的利益?是调整目前的利益还是将来利益?是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还是仅仅把目光停留在微观的个体权利保护上?
从本案看,如果让所有被告承担责任,尽管可能会冤枉一部分被告,但从法律的整体利益来看,这样判会加强每一个住户对建筑物、悬挂物管理方面的责任意识,这具有导向意义。法律规定或者法院判例会对潜在的行为人产生一种警示作用,它会引导人们在制度中安排自己的社会行为,会让居民以及不动产的占有人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