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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除超期收费
先治权力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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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除超期收费
先治权力自肥

欲除超期收费

先治权力自肥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五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同时,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6月20日至明年5月31日,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新京报》6月15日)

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70%。收费公路的“收费”问题,为社会诟病已久。公路不得过期收费,是相关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公路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上面都有“收费期满必须终止收费”的条款。从这个角度看,五部委叫停公路超期收费的态度令人赞赏。

然而,“好政策”终归要落实到实处才能让社会得到实惠。如今问题的关键,其实并不在于“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什么时候撤销”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表;而在于:公路收费涉及巨大的地方经济利益,要想将这一块“唐僧肉”从“虎口”里拔出来,恐怕并不那么容易。

曾经有学者将密密麻麻的中国收费公路比喻为利益的天罗地网。在很多地方,明明法律规定的收费期限过了,很多公路还清了修路贷款且早已有大幅盈余,却仍然还在“按部就班”地设卡收费。原因何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的权力自肥而已——因为有利益在其中,收费公路这一个“利益增长点”,地方根本就不愿意轻易放弃。地方政府部门的一个红头文件,就能让非法的收费“合法化”,“一些原本由政府投资的公路,在15年收费期限到来之前,政府部门也常常通过转让方式,将其摇身变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操作简便毫无成本。

因此,要想叫停普遍存在的过期收费,首先要打破这个复杂的、根深蒂固的权力利益网络。而单凭五部委这么一个联合下发的“通知”,显然是无济于事的。

欲除超期收费,先治权力自肥。尽快让权力的触角从公路的收费利益中收回来,并置于可监控、可监管、可监督的阳光视野下——无论是强化制度建设,还是推进在这一领域的公共监督,都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只有破除了纠缠在公路收费里的权力自肥,交通部所言的“96%的非收费公路体系”才能真正构建起来。同时,信息的公开也很重要,哪些是收费公路,哪些是不收费公路,哪些是超期收费公路,不能成为交通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管控而外界无法破解的“达·芬奇密码”,要一一公开透明,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离开了上述前提,“已还清贷款公路须立即停止收费”只能听起来很美,而最大的可能是,我们将总是“巧合”地行走在暂时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上。 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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