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规划用地
禁止建无关建筑物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实习生 李娅敏)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条例(草案)》中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和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的布局标准,明确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时,规划的医疗卫生设施应当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时配套进行。在验收环节,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卫生部门参加。在医疗卫生规划用地上,禁止建设和医疗卫生无关的永久性建(构)筑物,确需进行其他临时性建设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需用土地时依法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