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年底前将实现
城镇医保市级统筹
本报讯(记者 王红 李娜)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地将实现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这意味着以往同城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不同、待遇不等的局面正式结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省辖市要在7月底前出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从10月1日起实施,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级统筹。实行市级统筹,就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标准及管理规范,建立基金调剂、风险共担、分级管理、运行一体的市级统筹模式,逐步向基金统一管理过渡。
新政实施后,各省辖市将统一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口径、缴费比例、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统一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实行城镇医保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在享受医保异地转诊及费用结算、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医保待遇时都会享受到更便捷、更平等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