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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之中的不平凡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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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ZHOU DAILY

编辑 陈培营 杨怀锁 电话 67655289 E-mail:cpypy@163.com

“三公经费”

公开标准应尽快明确

尽管既有国务院的三令五申,又有民众的翘首期待,中央部门公布“三公经费”仍然好像如“挤牙膏”一般,一是公布的部门还很有限,二是已公开的信息还不够详细。

“三公经费”应当尽快公开,这已不需要再讨价还价,在一些部门已经陆续公开的情况下,现在更值得探讨的应是“怎样公开”。

对于那些拖后公开的部门,公众无疑会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因为越是靠后公开的部门,就越有时间去汲取其他部门的经验和教训,用更详细的数据和细节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科技部率先公布“三公经费”时,只有短短几十个字,而最近公布的中科院,已经是以《“三公经费”情况说明》的形式予以公布。中科院说明了下属的预算单位数量、人数,还有各项费用的大致用途等。公众可以据此推算出,以在职人员62278名计算的话,中科院人均“三公经费”支出约为4610元。

这些数据和解释说明的提供,有助于公众判断该部门“三公消费”合理与否。因为“情况说明”里还特别解释,其拥有近千个野外观测台站,有的分布在人迹罕至之地,野外考察用车支出就较多,所以针对超过千万的公车消费,网友并没有一边倒地指责,而是对这样的支出到底多不多展开了一些争论。

公众想看到“三公消费”,并不是想看一个枯燥的数据,而是要据此监督相关部门“花得合不合理”。如果没有详细“说明”,单纯的数据就有可能被舆论持续“围观”。

国家文物局此前公布的201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10年增加两倍多,就遭到了舆论的强烈质疑。现在国家文物局解释:201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本来是152.87万元,决算为48.32万元。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是,有7个与我国签署文化交流协议的国家,未能如期派出政府代表团访华,造成支出相应减少。

国家文物局能够及时回应质疑,“弥补”信息公开的不足,这种对民意的积极态度值得肯定。这样的理由公众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可以倒推的是,如此重要的信息,如果当初和“三公经费”一起公布,公众就不会产生那么多的质疑和猜测。

“三公经费”公开,这是第一年,对于如何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确实还没有明确的标准。7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再次强调,“对‘三公经费’支出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内容要公开得更详细”。那么,制定“更详细”的公开标准,也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保证在下一轮公开“三公经费”时,做到有章可循。

新 魁

街道领导,为何说不得

长沙网友刘华,去年因发了一篇《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的博文,被所在的长沙天心区公安分局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10天。后刘华状告警方拘留10天违法。前天,有新闻说日前该案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确认拘留刘华违法。不过警方不服,已提起上诉,称刘华诽谤当地两位领导。

从报道的新闻看,任志强从没看过刘华的博文,也没有以遭诽谤为由向警方报过案。“媒体有几个不诽谤我的,报纸诽谤我都没理睬,一个烂人的文章看都没看过,更不会去告了……”这是地产大鳄的原话,他不关注别人诽谤他,也不会去计较。

民不告,官不究,既然无人举报,长沙天心公安分局为何要拘了刘华?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非也。刘华的博文,伤的不是任志强,因为他的博文触及了当地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的乱象,伤了某些官员的面子,故而要治治他。

因为名头大,任志强被利用了一把,但法院的一纸判决,使某些人感到“革命尚未成功”,于是,有了警方上诉。上诉理由是刘华诽谤两位领导。刘华的博文原来伤的不是任志强,而是天心区学院街党工委书记赵金辉和天心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骆正平。刘华博文称以他们两人为首的拆迁指挥部到他家进行过强拆。天心公安分局上诉认为,当时两位领导不在现场,刘华“恶意攻击当地拆迁政策,丑化政府形象,企图将自己的个人拆迁诉求问题社会化,制造舆论和影响”。听听,性质还挺严重。

刘华新的博文解释说,他只讲两位领导为首的指挥部,并没有讲两位领导在现场……讲与不讲很重要吗?讲了,又怎样?作为一个领导,民众是您的服务对象,民众说点啥或骂点啥,应该有点雅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近日在线与网友交流,他关注到网上有骂他的网友,也有挺他的网友。他说:“为什么领导可以发脾气,群众不能发脾气呢?为什么领导可以骂娘,群众不能骂娘?”在这里想请教一下赵金辉和骆正平两位领导:“你们为何说不得?”

化 国 文 张广墅 绘

公路短命,雨再大也难抵路太差

未批先建、赶工期、未竣工验收即试通车,诸多问题集中在一条公路上,所谓监管,形同虚设。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云南省新平县县城至三江口二级公路试通车第二天遇雨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两死两伤。对这条被网民们称为“史上最短命公路”的坍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交通运输厅派出的调查专家组,均认为确属“强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但调查显示,此路存在未批先建、赶工期和未竣工验收即试通车等问题。

虽然“迟到”了近8个月,但云南省交通厅的批复,还算是给了这条早已开工建设的路一个“准生证”,所以,关于未批先建的问题暂且不谈。在公路建设后期,新平县喊出“大干快干60天”的口号,对工程进度进行倒逼,目的是抢在6月30日这个大限前建成通车,从而获得国家对二级公路收费的补助。业内人士认为,路基建设有一个沉降的过程,如果时间不够,容易导致沉降不够、路基不结实。所以,赶工期将影响到公路质量,基本不用多说。

未竣工验收即试通车,本身属于违规行为。从程序上讲,没有权威的竣工验收报告,谁也不能认定这条路到底有或者没有质量问题。随着这条路坍塌“毁容”,竣工之后是否符合验收条件,以及验收能否合格,成了一个永久的谜。面对被雨水冲击得面目全非的路面,有关专家显然不能做出工程质量没问题、确系强降水引发的结论,对一个不复存在的东西,做一个完整的质量鉴定,实在不够现实。

有网友质疑:“这条路容易塌方,修之前又不是不知道,修的时候为什么不加固?”这种自然条件也得到了新平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的证实,该路段一直是洪涝和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既然如此,在公路设计方案中是否做了特殊考虑?“公路坍塌的地方路基松软,踩上去有明显的下沉”;“被冲毁的挡墙主要由砖石砌成,而钢筋混凝土挡墙相对完好”,通过这些细节,设计方案的先天不足很值得怀疑。

一条在设计方案、工期、竣工验收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或可疑之处的公路,其通车面世,难免存在先天不足,后期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新平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却称,公路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是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选择的,程序上符合规定。一条曾经连“准生证”都没有的公路,言之凿凿强调“程序上符合规定”,只能加重公众对有关方面掩盖问题的猜忌。

到底是“雨太大”还是“路太差”,抑或兼而有之,需要权威的调查报告。但是,能够肯定的一点是,监管缺位。现在的问题是,应尽快启动更高一级或者第三方调查,给公众一个能够被说服的结论。 春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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