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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普通话”

王吴军

我国最早的普通话出现在清朝末年的光绪年间,当时,我国的学术界正在搞“切音字运动”,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名叫朱文熊的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普通话”的概念。

光绪三十一年(1906年),朱文熊出版了一本书,名叫《江苏新字母》。其中,汉语被分成三类,“普通话”是其中之一。朱文熊在这本书中注明,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这就为普通话的概念做出了初步的诠释。

普通话的概念被朱文熊提出来之后,并未受到相关教育机构的重视。当时,普通话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清朝的都城北京,人们把普通话称为“蓝青官话”。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各地到北京参加科考、做官、经商的人很多,天长日久,这些人也学会了北京话,但是,他们的北京话里面又杂有一些外地的口音,后来,人们称之为“蓝青普通话”,所谓“蓝青”,就是不纯粹的意思。起初,普通话只在官场中使用,又被称为“官话”。

后来,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到了民国初年,人们又把普通话称为“国语”。1931年,瞿秋白倡议把“国语”改称“普通话”。于是,“普通话”作为一个有严格定义的学术名词沿用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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