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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应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先锋作用
文化强国需“造血”
民族之“根”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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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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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捐助工作的基本思路 加快完善社会管理手段

缪青在《廉政文化研究》撰文指出,反腐治本之道在于制度推进、参与氛围和常态化反腐路径。随着中国社会的日益富裕,改革进入了矛盾冲突的多发期,贫富差距和遏制腐败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因为反腐败作为保障分享式发展的基础环节,不仅要惩戒贪腐,而且要提供一个公平、透明和利益分享的公共秩序,从而让更多的中国人富裕起来并且富而有礼。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看能否在既得利益、权力和人情的复杂纠葛中探寻到腐败扩散的机制,进而通过制度推进和公民参与来阻断它并进行主动防御。这便是公民文化框架下的防腐扩散机制。它包括微观结构上的资源开放、规则透明、问责制等流程,宏观秩序上基于“民治才能民有”的制度建设和形成“人人起来负责”的参与氛围。这种微观结构与宏观秩序的互动,将有效稳妥地解构既得利益圈子,使熟人文化走向公民文化,形成对腐败的普遍抵抗机制,从而克服古典治理的困境,冲破“历史周期率”的命运,最终完成中国社会从传统治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型。

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服务

周彩姣、陈成文、孙秀兰在《湖南社会科学》撰文指出,开展社区老年服务是缓解养老压力的有效途径,能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但是,我国的社区老年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不足,所以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和谐为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加以规范和发展,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本就不可能建立一个良好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首先,政府要加大对社区老年服务的财政支持。其次,政府要完善社区老年服务的法律法规。(二)建设专业化的服务人才。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人员使用机制、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有效的服务人员激励机制。(三)加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一方面,建立社区老年服务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提高社区老年服务志愿者的素质。(四)促进社区老年服务与家庭养老的融合。促进社区老年服务和家庭养老的融合,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中国未来养老的一种基本形式。(五)促进社区老年服务与社会化的融合。

完善社会捐助工作的基本思路

蒋积伟在《科学社会主义》撰文指出,新中国的社会捐助工作经历了倡导与反对、经常化与规范化、创新与制度化三个发展阶段,逐步由一种零散被动的行为演变成一种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活动。但在制度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捐赠与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社会捐赠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捐助来源单一;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等。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捐助工作: 1.重视民间组织在社会捐助中的作用。一方面,民间组织可以承担部分原本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受赠责任。另一方面,应扩大民间组织对受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权限。 2.明确社会捐助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提高社会捐赠的积极性,政府应该抛弃“慈善完全是免费”的观点,对捐赠者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明确的界定。3.明确社会捐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社会捐助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政府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其法律责任,净化社会捐助的环境。 4.提高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对于捐赠款物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应由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且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

加快完善社会管理手段

叶庆丰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撰文指出,社会管理是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等国家政治工具,直接或间接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方式主要指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管理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方法、途径和手段。我国现行社会管理方式存在“五轻五重”:第一,在管理主体上,重政府、轻社会;第二,在管理支点上,重管制、轻服务;第三,在管理组织上,重机构、轻整合;第四,在管理方法上,重专项、轻常态;第五,在管理过程上,重要求、轻投入。为此,必须完善社会管理手段。第一,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第二,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快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进程,才能有效地提供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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