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新模式,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以证管人”。建立健全我市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依托统筹流动人口现住地的登记管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把办理居住证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等公民权益结合起来。公安、药监、公交、人社、计生、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都要核查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或者要求出示居住证;对无居住证的,暂缓办理相关业务。
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推进“以房管人”。建立健全我市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制度,以出租房屋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屋出租人的责任,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要严格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派出所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房管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租赁房屋集中的都市村庄和重点部位开展综合治理。
强化用工单位管理,推进“以业管人”。建立健全我市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服务制度,以用工单位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活动点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雇主业主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保护流动人口就业从业合法权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中小旅馆、商务会所、洗浴、网吧等可供住宿的公共复杂场所开展综合治理,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业主严格落实住宿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实名实数实时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