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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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检察院创新 案件管理监督制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周庆华 党玉红)对案件办理全程动态监控、集中统一管理案件、设立检务公开办事大厅……昨日,记者从金水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创新案件管理监督机制,五年来批捕、起诉的两万多起刑事案件实现“案件零超期、零流失”,案件批捕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率达100%,案件起诉后法院按期审结率大幅提升。 据介绍,金水区检察院2002年7月率先在我省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新机制。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依托,设立检务公开办事大厅。2006年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查询案件进展情况3万余人次。该院还成立了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出台办案质量等级评价办法,设立质量监督员专职评查案件质量。 据了解,2010年,郑州市检察院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该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的经验。省委政法委第一评查组在全市案件评查通报会上,专门介绍了金水区检察院抓案件质量评查的做法。2006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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