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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绿城 开栏的话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道德是一种财富,需要我们精心呵护;道德是一种精神,需要我们不断弘扬;道德是一种火焰,需要我们添禾加柴;道德更是一种力量,需要我们共同传递。为进一步加强道德宣传,本报即日起推出“道德之光耀绿城”专栏,详细报道省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让我们在道德之光中被感动受影响,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推动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孟子曰:“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市公安局商城路派出所政委陈艳芳,自13年前到北下街派出所当一名片警之后,便把辖区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办,从而受到居民的拥护和爱戴。日前,在管城区首期道德讲堂上,她的事迹再次让观众们为之动容。 一天,陈艳芳在辖区走访时,发现管城西街22号楼有一家的门上贴满了水、电、气催款通知单。她一打听,得知屋里住的是瘫痪在床、82岁高龄的代学诗老人,老人晚年丧子,儿媳改嫁,只有一个孙子在高校读书。当陈艳芳推开房门时,只见一位瘦弱的老人蜷缩在床上呻吟,被褥里都是屎尿,锅里饭菜已经发馊。陈艳芳二话没说,立即动手打扫卫生,里里外外收拾好后,走到老人身边说:“大妈,我是新来的民警,以后我会常来看您,您就把我当自己的闺女吧!”老人眼含热泪,紧紧抓住她说:“闺女,闺女,老天爷给我送来了个警察闺女!”听到这里,她忍不住哭了,并暗暗发誓:我要对得起“警察闺女”这个称呼!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2001年2月,代大妈临终前把她叫到床前,紧紧拉住她的手说:“闺女啊,这3年把你拖苦了,今生无法报答,来世再报大恩大德吧!” 搬运新村居民臧全山因1969年“上山下乡”到许昌时户口丢失,妻子户口迁不来,女儿出生落不了户,30多年的“黑户”生活使一家人痛苦万分。陈艳芳了解这一情况后,便冒着酷暑奔波30多趟,调查取证,终于把补办的新户口本交给了臧全山。 陈艳芳爱民的故事举不胜举。辖区群众闹纠纷,她不厌其烦上门调解;谁下岗失业了,她就想法给找份活儿干……据统计,十多年来,她共为老百姓办好事、实事、难事花去十多万元。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陈艳芳视老百姓为亲人,老百姓也把她当成自己的闺女。由于为群众办了实事,搬运新村的群众便敲锣打鼓扭秧歌,自发地将搬运新村家属院改为艳芳家属院。 2001年11月,当居民们得知上级决定调陈艳芳到二里岗派出所任指导员这一消息时,纷纷停下手中的活儿向她涌来。大家围着陈艳芳哭着说着,不舍得她走,200多米长的一条小街,竟然从下午2点多一直走到晚上8点多。第二天一大早,辖区群众又纷纷涌向她所在的分局,送上写有“百姓心中有杆秤,爱谁恨谁心最明”的锦旗。 入警20年来,陈艳芳先后40多次立功受奖,12次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六届中国十大女杰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裴其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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