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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二届 四次会议会期确定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市政协十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昨日举行。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1月31日至2月4日召开。 市政协主席李秀奇,副主席岳喜忠、王薇、朱专兴、陈西川、党普选、李新有、张民服,党组副书记王建平,秘书长张桂兰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副市长张学军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协秘书长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有关人事情况的说明和市委统战部关于辞去、增补、撤销政协委员有关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1年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决定和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审议通过了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举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和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举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人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委员分组办法等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辞去、增补、撤销政协委员有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李秀奇希望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明确建言献策的方向和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升议政建言的质量和水平;认真做好会务筹备,确保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顺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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