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访、越级访一直是困扰基层信访工作的“老大难”问题。针对这一“疑难杂症”,2010年起,陕西省纪委监察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有效地破解了这一难题。(4月10日《陕西日报》)
信访,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令人无比纠结的话题。一方面,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是解决矛盾的制度预设,任何人无权剥夺;一方面,信访又可能成为被人利用的渠道。加之信访工作效率低下,还会出现重访、缠访乃至死缠烂打的尴尬局面,影响正常工作。有的“告状专业户”,就是这样练成的。如此一来,矛盾日积月累,信访依然故我,不但损害了政府形象,还会诱发新的矛盾。而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维稳”,和北京的黑保安暗中勾结,将进京上访人员羁押返乡,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
陕西实行的“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即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业务范围内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纠纷问题,基于调查事实、采用听证办法,借助公共舆论力量,消除疑问、讲明道理、依法处理,促使当事人终结信访行为的工作方式,无疑是一种制度层面的创新,拓宽了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的方式和途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也就促进了以往沉淀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解决。
像其他行之有效的制度一样,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当这种办法始于实践,又开始上升到制度层面的时候,陕西省纪委和省委的主要领导同志,就给予完全肯定,并指示推向全省。之后,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下发《开展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工作的意见》,才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实施。可见手中有典型,胸中有全局,善于总结经验,敏锐发现、发挥样板的带动示范作用,仍然是领导干部的看家本领,仍然是制度执行的基本前提。
还有,任何一项制度,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除了制度本身的完善以外,还需要别的制度的配合,这才能形成一个相互关照、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相当于立体作战。在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实施中,为了使其落到实处,配套建立健全了制度教育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举办制度培训班,促使各地尽快熟悉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按照制度设计组织实施。亦因为有了如此给力的推动,各地才认真研究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听证范围、严格履行听证程序。甚至在听证人员选择上,也有了独具匠心的安排。比如,对涉及政策法律问题的,侧重邀请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参加;对涉及个人利益纠纷的,侧重邀请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德高望重的人员参加;对涉及民愿民意问题的,侧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参加。正是这种制度体系的建立,几年实施的517起听证终结,无一出现反复;缠访、重访、越级访,同比也有了明显的下降。
以我所想,如果全国推广“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湖南长沙几十人隐蔽起来,单等当地领导车队经过时突然冲出拦截,随后拉出横幅齐齐下跪的事件就会减少;广西桂平一位退休7年的信访办主任,最后走上信访道路,也许就会绝迹;而“安元鼎”那样的暴力公司,也就没有了业务来源。那样,社会是不是更加和谐、更加温馨了呢? 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