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被要求”发给学生的不是学习资料,而是楼盘宣传单和购房优惠券;学校调整正常教学安排,组织教师到售楼部“集体活动”,竟是为了学习“销售用语”。这种事发生在广东东莞市光明中学。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向学生销售或变相销售商品。有关专家指出,面对房地产调控,开发商不练内功,却把力气花在旁门左道上,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