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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北机场初遇时,他曾提过女孩子无论做什么都能说出个理由,而我说我们也会不经考虑就选择,只是善于事后给自己找理由而已。我的确从不曾忘记跟他一起经历过的每个片段,没料到的是他也同样记得。 “是啊,记性太好不是什么好事。”他似在自嘲。 “但记性不好又会忘掉很多开心的事。” “你说得也对。” “又来这句?” “真心的,觉得你说得对。” “以后就请叫我说得对姑娘。” “难道我要叫记性好大叔?” “谁说你是大叔?” “噢,谢谢。” “不客气,千万别感动得以身相许。” “你提醒得太迟了。” “是吗?” “不是吗?” 我们短暂地相视而笑。这一瞬间,时光从我们身后悄无声息地退去,我们仿佛回到从未发生过任何事之前。一扇门之外喧闹的喜宴似乎都不复存在,我们还站在初相遇的时刻,站在被浓雾包围的孤岛中央,除了彼此没有别人。安静的书店、山顶的雨、傍晚的街道、夜幕下的路边咖啡店、落地窗外挂满星辰的房间……都回来了。以温润而又强大的力量,全部冲进我仍然跳动着的心脏。 宴会厅里忽然传来又一阵夹杂着尖叫和欢呼的掌声,新娘在抛花球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朝门里看了一眼。只一眼,我骤然醒来,记起这是他前妻的婚礼。他出现在这里并非毫无理由,这理由也绝不是出来跟我聊几句天。 “肚子好像饿了,我进去吃东西。”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愉快。 “去吧。”他说。 我转身背对他,推开了那扇门。 眼前觥筹交错的喜宴恍如另一个世界,新郎新娘正一起握瓶,将那浅琥珀色的液体由上而下倾注入香槟塔。 一个木画框磕到了我的手肘,照片上穿着婚纱的新娘满脸笑容地看着我——她看上去真的很幸福啊,尽管幸福这两个字听起来如此荒诞。 七月中旬,我翻译的那本小说出版了。大概是简体中文版权来得不容易,施杰好像比我本人还兴奋,休息日带我到处逛大大小小的书店。 我不知道自己亲手将自己的书卖出去应该有怎样的心情,但我必须承认这感觉很愉快。只是没料到慧仪也是读者之一,某天下午她特意来店里买这本书。那一刻,我对她的惭愧要多过感谢——那么多时日已过,我们也早不如从前亲密;我当她是可以彻底忘记的“过去”的一部分,而她真的当我是朋友。 留慧仪在店里请她喝咖啡时,我怀有歉意地向她道谢:“谢谢你,还特意来买书。” “肉麻死了你!”她笑着习惯性地摆弄了两下放在桌上的手机。 这时我才留意到她的手机吊坠相当面熟,一只白水晶小猫。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时想不起来,忽然记起她以前养了只叫金田一的猫。我离开公司时她刚刚把金田一抱回来不久,还不足半岁。我就见过它一次,以前慧仪出差时我去照顾过它小半天。那只天赋异禀的猫孩子居然能跳上猫粮袋子将其扑倒,自己给自己倒午餐。 是啊,不仅两年多没见慧仪,重遇后我连她的猫儿子都没问候过一句。作为旧朋友,我完全不及格。 想到这里,我不好意思地表达迟到的问候:“金田一跟你一起搬来北京了吗?” “来了,这孩子都十六七斤了,胖得不成猫形。现在还学会了开抽屉开柜门,搞得我每天要锁了酒柜才敢走!它自己有粮有水有零食还有罐头就是不高兴,非得去翻我的。下班回家经常能看到一只大肥猫趴在冰箱边上挠门,这你受得了吗?” 谈到金田一,她顿时兴奋起来。 一切就像好几年前,我们坐在一起聊天一样。 时至暑假,白天来店里的学生又多了起来。傍晚送慧仪出门时,店里还坐着一桌静静看书的两个女孩。她们手边的咖啡刚刚续过杯,空碟子里留着蛋糕屑,桌上显得有些拥挤。 我去收拾空碟时,见到其中一个女孩手里正翻着一本特别眼熟的书。白书页下方透出灰绿色封面的轮廓,页头左侧小字标有书名:“我们不再并肩漫步。”这八个小字出自拜伦的一首短诗,这本书是我翻译的。当然,不是海报铺天盖地的那本新书,是我从前翻译的那些名不见经传的英文小说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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