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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桥”
事故频发的原因

“夺命桥”

事故频发的原因

8月24日清晨,通车不到一年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发生整体垮塌事故。日前,据一家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算起,5年来,全国共有37座桥梁垮塌,其中13座在建桥梁发生事故,共致使182人丧生,177人受伤。平均每年有7.4座“夺命桥”,即平均不到两个月就会有一起事故发生。(9月13日人民网)

桥是人造的,无疑,有什么样的人就会造出什么样的桥。以现在的建桥技术水准而言,想建好桥容易,建一座“夺命桥”应是很难。再怎么说,今人造的桥也该比古人造的桥结实。赵州桥、卢沟桥都用了上千年了,那时没有现代建桥技术和材料,亦无现代监理制度,可是它们可曾夺过一条人命?

大桥出问题,终究是出在人身上。桥梁事故逐年增长,折射出很多社会问题。“夺命桥”夺人命,这里面有伦理道德问题,腐败问题,桥梁设计、建造问题,偷工减料问题,建后维护问题,过桥载重问题,水泥钢筋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地质问题,环境问题,等等,但最终的指向还是人的问题。

有细心人就可供搜集掌握的公开资料,对24座桥梁事故进行了详细统计整理。在事故原因、桥梁质量隐患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都发现一些共性特点。调查发现,尽管桥梁事故频发,事故原因却也出奇地集中。在事故原因回应中,除杭州钱江三桥塌陷事故承认“存在质量缺陷”外,其余桥梁垮塌原因都集中在了车辆超载、洪水暴雨、年久失修、日常管护不到位几个方面,均对桥梁质量问题做了回避。也就是说,建桥者把夺命责任不是推给了老天爷,就是塞给了车辆,而回避的则是主要问题、要害问题。

有什么样的豆腐渣思维、豆腐渣管理制度,就会产生与之相对应的豆腐渣工程。“夺命桥”,都是最软的豆腐渣。违规的成本太低了,也会促成更多的豆腐渣工程。“夺命桥”批量出现,最主要原因之一,还是阿堵物闹的。层层转包,层层剥皮,偷工减料成为工程建设的常态,建桥花费就不可能全部用在桥上。缺监管、少问责、欠追究、无反思,频频出“夺命桥”之事,也就成为一种必然。有阿堵物蒙眼,造“夺命桥”的人就全然忘了,谁修的桥给谁留着,这样的事会有因果逻辑循环的。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杜牧的这首诗因桥而咏出,桥因诗而闻名。对今人而言,古人的桥能咏出明月夜的久远,而“夺命桥”上既无意境中的明月,亦无良夜的安宁,有的只是事故原因的晦暗,以及生命被夺去所留下的种种凄惨、悲愁。 今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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