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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郑汴金融 同城首批推四个项目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张雅静)明年起,郑州和开封的居民在两地存取款,将享受同一个城市的待遇,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同一个银行的资金汇划也将业务同城。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郑汴金融同城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郑汴金融同城。 据悉,郑汴将享受以下四种金融同城: 银行卡、存折业务同城。将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行内两地间存折、存单(定期、定活两便)、银行借记卡业务视为行内同城业务,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将跨行两地间银行借记卡业务视为跨行同城业务,仅收取跨行业务费用,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资金汇划同城。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行内两地间资金汇划视为行内同城业务,不再收取异地资金汇划费用;降低两地间跨行资金汇划业务收费,单笔5万元(含)以下的业务不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 票据业务同城。推动开封市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郑州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实现转账支票等银行票据在郑州、开封两市辖区内按照同城方式使用。 分支机构同城。积极向中国银监会争取政策支持,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除外)在郑州、开封两市辖区以同城方式设立分支机构。 目前,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郑汴金融同城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研究、督促、推动郑汴金融同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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