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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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昨日公布的信息显示,前三季度,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性支出实现同步增长,均比上年同期增长12.2%。 前三季度,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87.5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 支撑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各项因素中,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10159.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1.2%,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他支撑因素还包括:人均经营净收入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9.8%。人均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人均转移性收入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4%,低收入群体收入快速增长等因素也对总收入增长起到作用。 伴随着收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也有所增长。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159.17元,同比亦增长12.2%,与收入实现同步增长。八大类消费品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商品和服务、居住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在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方面人均消费871.42元,增长22.9%。其中,家政服务支出增速最猛,人均家政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1倍,其次人均购买家具支出增长48.9%。 追求生活享受的居民也更注重打扮自己,前三季度,城镇居民购买金银珠宝饰品人均消费98.92元,增长23.2%,化妆品、美容服务支出同样增长迅速。即便房地产市场不温不火,也挡不住装潢市场的繁荣,人均住房装潢支出增长高达56.9%。 受食品价格逐步回落的影响,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增幅呈现逐季回落的趋势,而居民饮食结构的调整也清晰地反映在统计数据上,前三季度,城镇恩格尔系数比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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