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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录取不废
异地高考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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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录取不废
异地高考难解

分省录取不废

异地高考难解

近年来,异地高考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对开放异地高考持有迥异的立场,尤其在流入人口多的地区更是如此。

发生这种情况是在情理之中的。这种立场差异,是由我国当前的高考制度决定的,在分省按计划的集中录取制度之下,追求高考公平,对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来说,成了“零和游戏”:在本地户籍人口看来,开放异地高考,外来人员将侵占本地人的高考利益。

我国的高考录取制度,是将高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各省的,如此一来,招生计划就成为本省户籍人口的蛋糕,与这一制度对应,各地此前都实行按户籍报名的基本规定。很显然,这一制度安排是我国高考录取地区不均衡以及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根源所在。

由于发达地区,尤其是上海等大城市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因此高考录取指标多,高考竞争激烈程度远低于其他省市。另外,各省区内的区县,为了在省内“瓜分”高考资源,尤其是名校资源,就集中优质资源到少数重点学校,制造了基础教育的“县一中”现象。这些都是与教育公平的理念背道而驰的。

开放异地高考,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国选择推进异地高考的思路,却是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范围内,由各省市适当放开高考报名的条件限制。这一思路,在流入人口不多、高考竞争激烈的地区,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在人口流入多、高考竞争程度相对弱的地区,就很难行得通,将面临十分严重的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的利益冲突。而不论怎样设置高考门槛,都没法彻底解决异地高考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要推进异地高考,就必须寻求改革的思路,直面制造不均衡的根源: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如果打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全国重点高校不再把招生计划配置到各省,而是在全国范围内招生,高考按户籍报名的制度也就失去存在的土壤,异地高考这一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全国各地的任何考生都可以在任何地方报名考试,参加学校录取。

我国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是在1977年恢复高考时确定的。在当时的状况下,这一制度有一定合理性,有利于高考秩序的建设和高校的规范招生。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已出现诸多不适应的问题。

一方面,单一的分数评价、录取标准,让基础教育严重陷入应试教育的窠臼,大学则由于缺乏招生自主权,而没有办学的特色。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带来人口流动的规模加大、速度加快,原有的“画地为牢”的管理模式已然落后。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这就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高考录取制度了。只有打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才能消除与这一制度挂钩的高考报名户籍限制,也才能落实和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既促进教育公平,也提高教育质量。

具体而言,我国的高等院校可以分三类,实行不同的招生。全国重点大学,由于是国家举办,因此,应面向全国实行招生,招生方式可以为“全国统一考试+高校自主招生”。

还有一类高校是高职高专,这类学校目前面临比较严重的生源危机,从学校的办学要求和受教育者的需求来看,这些院校完全可以实行申请入学、注册入学的方式,考生只要有高中同等学力,就可不限户籍自主申请,这就解决了大半的异地高考问题——高职高专的录取指标占所有高考录取计划的一半左右。

至于各地举办的本科院校,由于这些院校为当地政府出资举办,因此把招生名额更多给本地考生,是合理的。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州立(省立)大学,都存在在本州(本省)招生比例最大的情形。

由此可见,只要下定决心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彻底推进异地高考并非不可能。事实上,只有推进高考改革,才能消除高考按户籍报名的制度存在的土壤。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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