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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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清廉三母亲

夏 吟

战国末年,秦攻赵,赵王命已亡将军赵奢的儿子赵括代廉颇为将。临上阵前,赵括的母亲上书赵王:“括不可使将。”赵王问原因,括母说,论私,赵括是我儿子,望子成龙,“母以子贵”是作为母亲的通性;但从公而论,这是为国家选用人才,赵括不论德和才方面都不够将才,其最大的毛病是私心太重。如果让赵括为将,必将如赵奢生前所说:“破赵军者必括。”但赵王决心已定,依然任赵括为将,导致赵军全军覆灭,应验了赵括母亲的预言。括母那种“官非其任不处,禄非其功不受”,为国家利益着想,不为儿子攀高枝登高位而为其遮丑误国的言行,自古以来一直被人们所称赞。

齐国丞相田稷子,回家省亲时,奉献给母亲黄金百镒(一镒为24两)。母亲问钱从何来?稷子神色不安地回答:“这是我得的俸禄呀!”母亲说:“你当三年丞相有这么多节余,难道你三年不吃不用?”在母亲严责下,稷子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下属官吏送给我的”。于是,母亲严肃地教训道:“齐宣王让你做这样大的官,给你优厚的俸禄,是叫你把国家的事情做好。你应该廉洁公正,不该贪赃枉法。你为人臣不忠,也就为人子不孝,不义之财我不能要,不孝之子也没有资格当我的儿子,你出去吧。”

母亲的严厉批评使田稷子羞愧得无地自容,立即把受贿的黄金退还,并亲自到宣王那里请罪。齐宣王对公私分明的田母大加赞赏。

晋朝时,将军陶侃小时候家里很穷,靠母亲纺纱织布过日子。母亲对他管教很严,对他的过错从不轻易放过。

陶侃二十几岁时在浔阳当了小官,管理打鱼的事务。一次,他看手下人抬来一筐鱼,又大又肥,心想母亲年纪大了,一年到头也难吃到鱼。于是,从筐里选了几条大鱼,腌了一坛子托人带给母亲。陶母收到这坛鱼。听说是公家的,就把它原封不动托来人带了回去,并写了信责备儿子:“你替公家办事,就应该公私分明,怎能随便把公家的东西当成自家的捎给我呢?你给我带一坛鱼来,不但没有叫我高兴,反而叫我替你担心哪!当小官贪鱼,当了大官就会贪财枉法,你想想多么可怕啊!”陶侃看信后,心里后悔极了,决心终生不忘母亲的教诲,做一个公私分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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