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我市设易地扶贫 搬迁发展扶持金 每人每年20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思俊)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专门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连续扶持5年。 《意见》从完善搬迁群众补偿办法、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扶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加大行业部门支持力度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鼓励搬迁地区加快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搬迁群众享有相应的土地流转全部收益。土地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分别补助小麦100公斤,连续补助5年,按当年市场价合成现金支付。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搬迁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搬迁到城区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搬迁到新型农村社区的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同时,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连续扶持5年。重点用于对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搬迁村集体规模经营、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科技产业化项目,进行奖补,后续扶持,增加造血功能。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