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考生高考
替考处分撤销
本报讯(记者 王红)西华考生“替考”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昨日,省招办发布调查通告,西华县考生卜露娟高考替考处分已撤销,考生高考各科考试成绩恢复,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将按正常程序进行。
省招办通告显示,西华县箕城高中学生卜露娟在6月8日上午理综考试中,指纹验证三次未过。按照考务工作有关规定,当日下午,该考点主考通知上午理综考试该场监考教师,告知卜露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进行再次确认。卜露娟到考务办后,主考通知其班主任前来确认。卜露娟在班主任未到又没有得到主考允许的情况下,自行离开考务办。当晚在县高招总保密室对考场记录进一步审核时,主考裁定该生为替考,并履行了签字确认程序。
6月9日上午,县招办把该考生的《违纪告知书》发到考生班主任手中,班主任通过电话联系考生,但因卜露娟手机号码变更未能取得联系,因此造成《违纪告知书》没有领送交接,错过了规定的考生申请复议期限。6月22日,县招办领回省招办下发的《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由该生毕业学校的教务员领回。教务员认为考生已离校,且第一次下发的《违纪告知书》已接收,就没有再转发。高考成绩公布后,卜露娟得知被作为替考且取消各科成绩的处理情况后,于6月28日向县招办反映,不服高考替考处理,要求调查核实。
接到考生反映情况,西华县招办立即通过召集主考、监考、考生班主任、考生本人详细调查核对,又通过调看考试监控录像及后台照片,到省招办认真检查比对指纹验证系统存储信息,调取考生试题卷核对笔迹等多种途径进行调查取证。省、市招办确认该考生不是替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以人为本的原则,尽管该考生也有过失,但考虑到该考生不是替考这一客观事实,省招办决定撤销对卜露娟高考替考处分,恢复其各科考试成绩。之后,该生的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将与其他考生一样,按正常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