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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西部地区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简 时限最短区域发展新优势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 李娜)“以石家庄为标杆,通过取消一批、下放一批、上解一批、整合一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削减50%以上、环节压缩50%以上、时限减少50%以上。”昨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市今年力争打造中西部地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的区域发展新优势。 取消一批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清理”的要求,市级审批职能部门逐项复核审查拟保留的审批事项。凡上级命令取消和法律依据不充分的事项一律取消;标杆城市取消的事项一律按照程序取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一律取消;连续两年“零办理”的审批事项按照程序清理;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审批事项,按程序重新审核规范。 上解一批 凡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以上审批职能部门审批,未明确要求由市级审核或者初审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只登记,不做实质性审查。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上解事项的跟踪服务,积极协助申请人与上级对应部门顺畅对接,确保上解事项的审批便捷、有序、高效。 减少审批层级 落实好省政府赋予航空港实验区的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打造航空港实验区与省级审批职能部门的“直通车”,实现“实验区的事在实验区办”。赋予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套合后的各类组团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充分授权,凡经管委会研究确定的事项,所在县(市)、区审批职能部门原则上只登记、不备案、不审批。 压缩审批环节 在全市范围内启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使用该印章。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的流程控制在受理、审核(审查)和办结三个环节以内;需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总环节控制在5个以内。原则上所有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控制在“1、3、7”个工作日以内。 下放一批 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管理;由下级机关做实质性审查、上级机关只做程序性批准的,授权或委托下级机关实施。 整合一批 对审批性质、内容、要件相近的审批事项予以合并;通过事后备案或者监管可实现管理目的、可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由审批管理调整为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督管理,不计入审批事项。 缩减前置条件 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市政府和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予以清理;取消重复前置,对上一环节已经要求前置的各类条件一律取消;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原则上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的事项不设前置审批;并联审批阶段的前置条件统一归口至最后发证环节,审批过程中取消所有前置。 实行并联审批 建立投资项目分阶段并联审批制度,全面推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办理、限时办结、统一送达”;建立省市重点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白皮书10月前发布 根部部署,我市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制定《郑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白皮书》,并通过《郑州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全市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 推广网上审批 整合归并相关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受理、信息流转、审核批准、反馈告知、全程监察”。 9轮改革 成效显著 自2001年起,我市已连续实施了9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实效。全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2308项削减至363项,削减率达84.3%,有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和优化了投资环境。办理环节和办结时限大幅压减:3个环节以下的113项,占总事项的31%,6~10个环节办结的51项,占14%;即日办结的11项、5日办结的68项、10日以上办结的62项。全市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基本控制在5日、7日、10日之内,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和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均建立了面积350~7800平方米的办事大厅,基本实现了审批职能部门“应进必进”。 同时,我市创新推行了重大项目例会制度,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全市统一安装了行政效能电子监控系统,对审批窗口进行视频监控和预警,较好地保障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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