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日与大连第20高中师生共庆教师节。李克强除鼓励该校要打响品牌,推广经验外,还强调要让东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地方支援中西部,使教育事业在发展中更加公平;并要守住底线,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9月9日 新华网)
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基本起点,其重要性是毫无争议的。我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应受财产状况的限制。在多年来的教育工作进程中,虽说公民受教育权有法律依托,但相关的托底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却常见缺失,这也导致了教育公平本义的偏离,与法律所保障的教育公平相悖。
在教育不公中,最明显的一个原因是“城乡差距”。 2009年《求是》杂志报道过20个地市的农民人均收入,据了解,一些地市之间的人均财政收入差高达10~50倍左右。尽管在发展中国家,城乡差距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阶段性社会现象,但这一现象所衍生的便是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模式下,贫困地区教育投入的短缺。同时,在不少地方财政投入的倾向与比重也对教育不利,如南方某市,在中央明确要求为公检法每人增4万元办公费的情况下,由于当地是“吃饭财政”,便通过把教育和农业的财政支出降下来解决政策要求。
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属于社会的第二次分配,尤其具有社会公平的含义。而这种分配形式,受国家财力、教育资源的限制,但更主要由教育政策和措施来决定。在不少农村,学校的师资、设备、教育水平,还是上世纪60年代初的城市教育水平,这就凸显出教育投入及资源配置方面的极大不足。去年和今年都曾曝出一些农村小学的学生需自带桌椅上学的消息,让人惊讶于农村学校的基本配备情况。与之相应的,是农村师资的严重缺乏,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落后地区难以吸引并留住优秀教师,也让原本就不公平的教育现状雪上加霜。
2010年到2012年间,中央投入了350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校舍改造工程,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一些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所改善。但与一些动辄投资上百万增添教学设备的城市学校相比,贫困地区的教学条件仍然处于“原始状态”,这也就使得不同地方的受教育者一开始就站在了不公平的起跑线上。
尽管我国的教育投入近些年来一直在递增,但与其他财政投入(如公车等公款开支)相较,仍然处于低水平状态。一位联合国官员曾指出,中国每年的教育投入只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远远低于联合国建议的百分之六的标准。而法律中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这个义务是针对“国家”而言,是说国家有义务满足、保证所有的中国青少年能够有九年的义务教育。也就是说从小学到初中毕业,应该是由“国家”包下来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是形同虚设。
教育领域商品化、一些地方政府对教育的短视、经济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区域差别等等,这些都是造成教育不公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卢梭曾说过:“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伟大工具”,要保证这种起点公平,便需要国家、政府实现真正的托底,将“先天不足”地区的教育列为优先考虑,在财政投入上做到“向低处倾斜”,并切实落实到位,以保障我国的教育公平性。 张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