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理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新阶段城镇化
须政府积极引导
城镇化
关键在人的城镇化
准确把握
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内涵
论基层地税干部的实践和修养
以改革创新推动城镇化转型升级
城镇化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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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推动城镇化转型升级

调整“以小为主”的城镇化方针。以改革创新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镇化转型升级,首先应合理确定城镇化方针,以明确城镇化方向。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进步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从国际经验看,城镇化进程基本上呈S形曲线三阶段走势。第一阶段为S形曲线底部,农村人口主要向中小城镇转移,可称之为乡村城镇化阶段;第二阶段为S形曲线挺起的中部,以乡村和中小城镇人口向大城市转移和集中为主要特征,可称之为大城市主导阶段;第三阶段为S形曲线顶部,以大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中心区人口向郊区迁移为新动向,可称之为逆城镇化阶段。以此衡量,我国在改革开放前期的20年成功走过了第一阶段,随即进入第二阶段,是合乎规律的发展。如果仍然坚持“以小为主”,甚至认为只有突出小城镇式城镇化才是中国特色,那么,在理论上就是一种误读和误导,会模糊城镇化的阶段性特征;在实践上则会阻碍城镇化的转型升级。

着力推进进城农民市民化。我国城乡二元人口、经济和社会结构由来已久。随着改革开放后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与日俱增,这种二元结构也带到城市中来,形成城市中的二元结构。改革试点的情况表明,只要设计周全、方案具体、措施得力,二元户籍制度改革的困难和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关键是提高认识,将二元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到消除城镇化虚张、事关城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首先,改革二元户籍制度,逐步实行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就业、购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长期存在的不平等。其次,进城农民工因为难以在城镇定居,在城市拉动的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对消费的贡献率很低。如果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使进城农民变为市民,其配偶、子女等随之进城安居,就会由拉动投资为主转变为拉动消费为主,有效地消除城市规模、人口等的虚张,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向消费主导型转变。

改革政府主导型城镇化机制。城镇化包括人口、经济、社会以及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内容,核心是人口的城镇化,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城市经济密度(单位面积产值)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几分之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长期滞后;不少城市空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严重。其实,土地不过是承担自然、产出、人力、社会资本运作的载体,其规模应根据满足人的需要和资本积聚的程度来定,而不能倒过来——先扩大载体规模再集聚资本、填充人力,变成为城镇化而造城、迁人。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城镇化一端连接工业化、信息化,一端带动农业现代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最大希望所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最重要的是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镇化转型升级。打造这样的城镇化升级版,必须依靠改革创新驱动,特别是合理确定城镇化方针和推进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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