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新郑·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子女强迫老人居住低劣的房屋
怎么办?
送法入户解疑惑
上门调解化矛盾
化解纠纷需要“合法”
以科技为依托 以公开促公正 以制度做保障
“5+1+N”工作法
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成效显著
新郑法院为年轻
干警成长铺路搭桥
myb3a78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5+1+N”工作法
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成效显著

“5+1+N”工作法

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边 艳 高 凯 通讯员 杨 丽

今年以来,新郑市检察院针对该院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再犯罪率有所上升的情况,探索实行了“5+1+N”工作法,即案中采取五项教育举措,建立一项动态监督长效机制,案后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帮扶,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预防其再次犯罪,收到较好效果。

新郑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特殊保护”司法理念,倡导“教育第一”办案理念。“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我们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工作放在第一位,本着有利于其思想改造、有利于其回归社会的目的,将教育工作落实到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该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检察科乔晓光说。

为在办案中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院改变以往的教育模式,突出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重要作用,将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纳入教育范畴,为此推行五项新举措。由案件承办人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深入谈一次心,全面了解情况的同时,给予家长和孩子一次深入沟通的机会,促使家长有针对性地履行管教职责;给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制发双色寄语,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要求与期望制成蓝色希望卡片,对未成年人家长如何管教子女的意见和建议制成黄色预警卡片,为他们提供有益的成长及教育参考;邀请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来到该院的未检专业化工作室,共同观看一部法制、成长教育宣传片,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共同学习法律常识,接受警示教育;要求涉罪未成年人阅读一本有关青少年健康、励志、教育方面的书籍,写一篇读后心得体会;鼓励涉罪未成年人给自己写一份悔过书,给家长写一份保证书,给被害人写一份道歉书,以此督促彻底悔悟、真心悔改。“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使涉罪未成年人能够从心灵深处审视自己,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帮助他们的家长了解子女、了解法律,做好对子女的管教职责。”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如今,很多青少年对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格外热衷。针对这一现象,该院在门户网站增设了青少年维权栏目,开通微博、微信平台,实时发布有关青少年犯罪预防常识、法律常识、青少年犯罪案例等,这些信息资源,对青少年行为起到很好的引导、警示作用。为增强办案的帮教效果,未检干警均开通了QQ、微信等网络平台,案件承办人通过这些平台进行一对一关护,随时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帮助其排忧解难。

为巩固办案期间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效果,使涉罪未成年人能够顺利复学、就业、回归社会,预防、减少再犯罪的风险,该院与该市司法局、教体局等部门专门会签了《关于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涉罪青少年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协同以上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帮扶工作。督促市教体局帮助因犯罪失学的未成年学生重新回归课堂,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减免教育费用,做好涉罪未成年学生的犯罪记录封存及保密工作,保障涉罪学生顺利回归学校接受再教育;对于家庭困难、生活来源缺失的未成年人,协同团委、妇联共同落实对其家庭的生活帮扶,并由团委号召本地的志愿者开展结对救助;对于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涉罪未成年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信息等,并协调在该市成立有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两家企业,安排有就业意向的涉罪未成年人在企业内就业;此外,该院还成立了心理咨询室,并组建一批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团队,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存在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由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专业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心理问题。今年以来,共有2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得到了单项或综合帮扶,其中有5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到学校,3名刑罚执行完毕的适龄未成年人被安排到企业内就业,保障其享受教育、就业等权利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