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后将不再评选中小学校的省级“三好学生”。26日,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此事。此前,随着高考加分项目“缩紧”,浙江、河北、云南等省份已经取消“省三好”的加分优惠,一些学校也取消评选各自范围的“三好学生”。(11月27日《新京报》)
早在2008年,浙江就取消了省“三好学生”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将省三好和高考优惠“脱钩”,减轻了人们的质疑。那么,这次干脆取消“三好学生”,对与不对,在于人们对教育本质及评价体系的认知,在于实践的效果。
爱因斯坦说:“我把教育定义如下:人的智慧决不会偏离目标。”“三好学生”对于家长及中小学生而言,是个再熟悉不过的事情,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评选。实施加分政策后,存在的问题渐渐显现。在实践中,发现认定的标准不太清晰,高校不大相信中学推荐的人选,大家都各自出题考试,后来就有干脆取消的建议。应当说,取消“三好学生”评选,所代表的价值取向应是更趋近教育育人的常态与本位。
依据社会学的解释,在人生来就面临不平等的社会里,人也缺乏公平公正地获得社会所提供的理想事物的机会。对于在校的学生而言,“三好学生”称号无疑是理想事物,而已有学者经研究得出结论:一般家庭掌握权力时,就能更容易获得“三好学生”称号。就教育资源的分配及教育机构所主导的对学生的评价而言,其本身已构成了对他人的不公平及在竞争中的歧视。
英国作家罗斯金说:“所谓教育,不是以知识育人,而是根据实例为人持续不断地开拓道路的困难工作。”对学生的教育与评价,更多地应是由教师与学生们自主进行,在设定评价标准时,多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从而有效地达到美国哲学家杜威所说的“各人能继续自己的教育”的教育目的,回归教育的素质本位、人格本位。伊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