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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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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
今起延长一周

居民医保缴费

今起延长一周

本报讯(记者 王红)2014年全市居民医保缴费上周已经截止。针对部分居民因故未能及时完成缴费的特殊情况,市社会保险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医保缴费延期至12月30日,提醒参保者务必在7日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明年全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然而,在全市居民医保缴费截止后,仍有部分参保居民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缴费,为此,市社会保险局特增设一周时间,12月24日~12月30日,参保居民可补缴2014年居民医保费,逾期未缴将不能享受2014年医保待遇。今后,居民医保年度缴费时间仍为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再设延长缴费期。

我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3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年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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