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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建阶梯气价制度 绝大部分居民不用多掏钱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分为三个档次,各档气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三档气价按1∶1.2∶1.5比价安排 ●阶梯气价制度没有对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定统一的政策,由各地单独制定 ●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时,要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江国成 高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宣布,我国将于明年底在所有通气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分为三个档次。 80%的家庭支出不受影响 “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国家发改委介绍,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在价格方面,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 发展改革委表示,阶梯气价制度没有对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定统一的政策,由各地结合当地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各地在确定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和气价时,应统筹考虑不同住房面积用气数量差异等,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特别是大户型住房的独立采暖用户,应负担更多的成本。 在谈到人口较多家庭和低收入群体用气价格政策时,发展改革委表示,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一个气表对应一户居民。对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问题,目前已实行阶梯气价的部分城市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各地可以借鉴这些城市的做法。 发展改革委强调,虽然第一档气量覆盖了80%的居民家庭,低收入家庭总体上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国家仍要求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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