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新郑·聚焦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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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新理念 引领跨越
《新郑市新型农民协会总会章程》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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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新理念 引领跨越

新郑市辛店镇北靳楼村党支部书记 高金亭

本人认为,之所以在农民协会之前加上“新型”二字,就说明它既不同于民主革命时期“政治型”的农民协会,又不同于50到80年代的政治和经济活动合二为一的“混合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是引领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的“新经济型”社会组织。随着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传统上的“农民”在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经营理念等方面都将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变成“新型”农民。新型农民群体的不断产生,就迫切需要一个新型农民社会组织。新郑市新型农民协会,这是个崭新的理念,它是按照自愿的原则,打破原有的旧的经营组织架构,有机地把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单位、农资生产及农产品市场营销单位等结合在一起,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新型农业经济的繁荣。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新郑市新型农民协会总会必将引领全市“新型”农民实现“新型”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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