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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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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非法猎杀和收购濒危野生动物面临刑责,今后有人吃这些野生动物将可能要承担刑责…… 2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一系列刑法有关犯罪行为的含义进行立法解释,其效力与法律同等。 此次法律解释草案明确指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使用或者其他非法用途而购买的,属非法收购,非法收购罪轻则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说:“世界上有个非常著名的口号——没有市场就没有杀戮,也就是说不仅要管住直接侵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还应该从源头上,就是消费上来禁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李寿伟解释说,那些从市场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来吃或到餐馆专门点吃的,按照法律解释,都属刑法规范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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