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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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立法赋予 机场行政处罚权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机场管理机构是否将赋予行政处罚权?这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将有定论。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条例》中首次提出,机场管理机构依法对机场的安全、运营和服务,机场范围内公共秩序和场容环境等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条例》,在机场范围内的航站楼、道路、广场、停车场和机场控制区从事张贴、散发广告、宣传资料等行为,应当由机场管理机构同意。违反规定的,由机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以上区域组织展览、问卷调查、咨询、文娱、体育等活动;举办商业展销会、促销会;开展募捐活动;拍摄影视片等行为,都应当由机场管理机构同意。违反规定的,由机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指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十公里、跑道端外二十公里的空间范围),禁止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气球、孔明灯和其他升空物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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