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新闻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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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省纪委网站消息,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副院长刘夏向市纪委举报,反映双清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晖公车私用和刘夏被刘晖打伤问题。日前,经中共邵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5月23日人民网) 湖南邵阳一法院干部被举报公车私用后打伤同事。看到这则消息,不免让人们窦生疑问:今天,领导干部究竟该如何面对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也是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之一。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国家工作人员,私驾私用公车,本已违反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属于顶风违纪行为,面对监督,不仅不从自身找问题,不主动承认错误,反而伤害举报人,这就是典型的“罪加一等”。 因为领导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领导干部如果有缺点,就不应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领导干部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领导干部就应改正。公车私用显然不对,不要说来自单位内部的监督,就是普通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也应深刻对照检查,主动检讨错误,深挖思想根源,而不是打击报复举报人。 现在,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外部监督也许还能勉强接受,但如果发现是“内鬼”,往往耿耿于怀,“你今天不仁休怪我明天不义”,“你有初一我有十五”,伺机报复打这样“小报告”的人。其实,一般情况下,举报人不仅人品没问题,而且思想也没问题,犹如“啄木鸟”一样会给干部消除身体和思想上的“病虫害”,尽管可能容易当面让人难堪,但最终是在帮干部找出缺点和错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这样的事越来越多,干部犯错误的机会就越来越少,党的队伍就越来越纯洁,越来越先进。 面对内部监督,更应心存感激。一般而言,内部监督可能要比外部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但难度要比外部监督大得多。外部监督往往是出现问题了才察觉、才报告,许多情况木已成舟,生米煮成了熟饭,只能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做一些亡羊补牢的工作,避免发生类似错误。而内部监督却往往可以未雨绸缪,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纠正,防止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很多情况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内部监督搞得好,同事之间及时提提醒、拉拉袖,避免发生更严重的错误,这种监督其实是同志之间一种难得的关爱,不是与谁“过不去”,也不是与谁“对着干”。即使当事人心存侥幸,如被及时发现并制止,同样能够防止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种监督犹如一服良药,医治了初期的病痛。 治“未病”要远胜于治“大病”。主动接受监督,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消除隐患,既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又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这样治“未病” 不仅省钱省事,而且还减少了痛苦,要比大病时“对症下药”好得多,就更别说久治不愈了。 申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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