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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齐努力 管好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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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齐努力 管好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应该限速超标电动车限期淘汰综合治理电动车乱象
“聚焦电动车出行” 系列报道之规范管理篇

本报记者 栾月琳

今年郑州市“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议案、提案,希望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201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中,《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被列入预备项目,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制定。记者近日就加强电动车管理一事采访了一些市民,听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登记挂牌管理制

电动车以其节能、环保、便捷等优势,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有资料显示,中国80%以上的家庭拥有电动自行车,其年销售量达3500万辆。

记者采访了几位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大家普遍赞同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有市民提出,实行登记挂牌管理,一来可以客观地起到减少“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的概率,使得一些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肇事变得“有迹可循”,减少肇事逃逸;二来也有可能降低普通市民家庭电动自行车失窃的概率,为公安机关侦破电动自行车盗窃案提供证据线索。

电动自行车应该限速

记者从有关资料中了解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能大于40公斤,电机功率不能大于240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可是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车速普遍超过时速20公里,名为电动自行车,实际已经成为电动摩托车,整车重量和电机功率都大大超出规定。 在长兴路经销电动自行车的郑仕奇认为,将电动自行车时速限制应该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既要考虑社会现实,也要考虑行业发展。 在南阳路从事机电经营的苗先生每天骑着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他也赞同电动自行车限速管理的建议。他说,一些已经摩托化的所谓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还时不时与机动车争道,随意横穿马路,确实很危险。

超标电动车限期淘汰

如果郑州市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建议实行电动自行车限速措施,对于现在社会上大量存在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办?有市民建议,可以借鉴外省、市经验,实行限期淘汰。

今年5月开始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限期淘汰,淘汰限期自办法施行之日起满5年自行淘汰。2012年开始实施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对管理办法施行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临时通行期限2年。从记者查询的资料看,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省、市,许多规定了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淘汰,有的期限5年,有的期限3年,短一些期限还有半年、3个月不等。

苗先生认为,实行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淘汰是一项比较合理的、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就以我本人为例,刚买的电动自行车就因超标而被禁止上路,对我本人来说难以接受。新办法设置过渡期,心理上容易接受。”苗先生的想法代表我市许多电动自行车拥有者的心理,郑州市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市民希望更多听取群众意见。

综合治理电动车乱象

随着电动自行车快速进入家庭,随之而来的电动车违章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行机动车道等也颇受人们诟病。郑州市曾经多次开展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但总是整治一段时间好转一段时间,整治过后又故态重萌。

交警二大队一位警官表示,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应该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整治必须从源头抓起,禁止生产和销售超标准电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标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综合治理才能显成效。

这位警官还表示,整治电动自行车行动要持续进行,可以借鉴北京市综合整治机动三轮车载客的“脉动”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行为一体查处,对电动车载人运营、与机动车抢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实行重点查处,使综合整治行为成为常态,持续坚持下去,定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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