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郑州蔬菜检测合格率
连续7年居全国前列
市民见证“舌尖上的安全”
我市昨起试行购房“组合贷”
供电形势严峻 请您节约用电
自贸园区建设
不会到处布点
商务热线投诉
集中三大领域
绿城通老年卡
下周开始补办
市民未来有望
刷手机乘地铁
我市储备1400万
防汛物资备战汛期
黄河下月进入汛期
防汛条例征求意见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黄河下月进入汛期
防汛条例征求意见

黄河下月进入汛期

防汛条例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7月1日,黄河将进入汛期,做好河南黄河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指出,黄河滩区内房屋建设应当优化建筑结构,以利行洪、避洪。黄河河道内的滩地不得规划、划定为基本农田。不得将滩区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禁止在滩区开展商业房地产开发活动。禁止向滩区、蓄滞洪区迁增常住人口。

按照常规,我省黄河汛期包括伏秋汛期和凌汛期。伏秋汛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30日。凌汛期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2月底。

《条例(草案)》指出,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可宣布本辖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上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洪水严重漫滩或河势发生重大变化,威胁堤防和滩区群众安全;黄河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预报花园口站洪水流量达到8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沁河武陟站洪水流量接近4000立方米每秒;启用蓄滞洪区。

如果您对此《条例(草案)》有话说,可以在6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四种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fzbyyy@126.com;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450018;传真:0371-69699063;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河南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中,直接在线发表意见。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