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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倒逼官员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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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倒逼官员作检查
[ 笔下声音]

□本报记者 李 颖

1952年,一封读者来信让市委书记在《郑州日报》上公开作检讨,事件虽然是孤例,但它的影响和意义非同寻常。

[ 事件回放]

读者来信反映:赵武成同志的汽车肇事却采取不闻不问的官僚主义态度——

编辑同志:

五一年(1951年)十月的一个傍晚,中共郑州市委书记赵武成同志坐着小卧车在德化街由南往北,行至袷元里东口,因其司机驾驶技术不良,碰伤小孩一名。群众将汽车层层围住,见赵政委仍稳坐车内,阅书消遣,群众即大声疾呼:“下来!下来!”赵书记被迫下车。下车后,不去看小孩伤势,仅向其司机微微一笑,说:“把他送到二分院吧。”说罢便扬长而去。

汽车肇事后,司机和汽车被带回市公安局。公安局长葛惕非从楼下出来,见汽车停在门口,即问道:“谁的车子?”不知是谁说:“是赵政委的。”葛问道:“谁叫带来的?”葛疾言厉色地对警察说:“你不知道这是赵政委的车子吗?有事给市委打个电话还不行吗?”大公无私、坚决执行政府法令的人民警察,执行了自己的神圣任务,不但未得到上级的表扬,反而遭到上级的斥责,迫使这位警察同志两眼含泪而去。

赵武成身为市委书记,车子碰伤人后,不但不及时下车安慰伤者,反而下车扬长而去,这给群众一个什么影响?难道这样做法能不脱离群众吗?事后对此问题之处理,也不闻不问,难道不知车子伤人要受法律处分吗?

葛惕非身为公安局长,是人民法令的具体执行者,汽车伤人就要受法律处分,而赵政委的车子碰伤人,却安然无事,难道政府法令是光叫群众执行的吗?这充分证明葛的捧上压下的工作路线。

由此看来,赵政委的官僚主义和葛惕非的上层路线都是很严重的,我们的意见,叫他二人应公开在报纸上检讨。

市公安局治安科:司永才、培生、侯云鹏、绍中、刘玉振、江枫、王忠和、大风、宋传真、孙谦、魏鸿均、尼树德、郑尚固、李君之、黄沁、冯克玉、知隐、高合印

(《郑州日报》1952年2月18日3版)

赵武成同志致信本报,接受读者批评、检讨汽车伤人事件——

编辑同志:

市公安局治安科诸同志在十八号郑州日报上批评我对汽车撞伤小孩事件采取官僚主义态度,我诚恳地接受这个批评,并对批评我的同志表示感谢!

在汽车撞伤小孩的当时,我的错误是:第一,停车后没有立即下车;第二下车后虽看了一下小孩,而并未安慰小孩与检查伤处;第三,不应该很快走去,而应该报告派出所;并应该亲自把小孩送到医院去。

当天我回机关后,虽曾立即派秘书张自全同志前去小孩家中进行安慰,并到医院看小孩;以后在小孩住院期间,我虽曾告诉机关照顾小孩负担医药费及住院一切费用,并有张自全同志、秘书科长张奇同志、司机郭廷选同志多次前去医院看望。小孩出院时(去年十月二十七日)由张奇同志送他回家。而我自己却始终没有到小孩家中看过一次,也没有到医院看过一次。这十分不对的。

对司机郭廷选同志虽曾进行过批评教育,但并未给以适当的处分。

从以上情况来看,我在这件事情上的全部过程中是犯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的。这由于自己有严重的特权思想、缺乏群众观点所致!现在谨将我的初步检讨发表,希望同志们继续给以批评!赵武成 (《郑州日报》1952年2月21日3版)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这种监督以公开曝光为主要形式,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大,有很强的威慑力和广泛的警示作用。

“市委书记在郑州日报上公开作检讨”事件虽然是孤例,但是它的影响和意义与时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遥相呼应。也说明了“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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