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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义 人一旦生了病,总会说,找医生开个“药方”或者是开个“方”开点“药”吧,那这个“药”、“方”或者是“药方”,是一个意思吗? 其实,严格地说,“药”和“方”不但不同,如果按照近代著名中医任应秋先生说的,还必须区别开来。“方之与药,是难以区分而必须区分的”。 那些泛知药味的一般医生,无论他开“药”和“方”出多少药,都只能称为“药”;而高明的针对病情开出的药,哪怕只有一味,也应该称之为“方”。这就是“药”和“方”的根本区别。 我们现在的药店就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只能在有资质的医生指导下购买服用,那些没有资质的医生是不能售给顾客处方药的。 就拿中药的配方来说吧,医生必须懂得“君、臣、佐、使四原则”,他开出的药才能称为“方”,否则就只能算作“药”。何谓“君臣佐使”,“君”,就是方剂中的主药,当然这种主药是因病而异,不固定的,某个药在甲病中是主药, 在乙病中就不一定是主药了。如治寒病以热药为君,治热病又以寒药为君了。像太阳病有汗,以桂枝为主,无汗,又以麻黄为主,便是一例。 但是,对症下药,光有主药还不行,必须加上其他的药剂去辅助它,这就是臣,桂枝汤中加用的姜、枣便是一例;佐,是方剂中的牵制药,如寒病治以热药,又恐热药过强,用少许凉药去牵制它,像桂枝汤中的芍药,作用就是这样;使,是方剂中的引导品,能使药和病相遇而奏效,像少阳经病用柴胡,阳明经病用葛根,其作用即在此。也就是说,要懂得这些,开出的药才能称得上“方”。 把“药”和“方”混用了,不分了,是不应该的。生了病,哪怕是平平常常的感冒,也要分清病状的种类,不同的症状,用药是不同的,千万不能胡乱用药,要在有资质的医生指导下购药,不然不但不能药到病除,甚至还会适得其反,加重病情。 顺便说一句,医生开的带有“R”标记符号的单子取的药,都是“方”,那是对症下药的。“R”是1700多年前古罗马名医盖伦最早发明和使用的,他不但是古罗马几代国王的御医,还是位博学多才的文学家和哲学家,他模仿古埃及神话中招福驱祸的“医神”豪拉斯的眼睛,别出心裁地创造出了“R”的符号,当作医生的处方标记,并很快被世界很多国家使用,成了有资质的医生开处方的标志,就是“请取给”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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