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天然气9月起
每立方米上调0.76元
本报讯(记者 聂春洁 宋建巧)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从9月1日零时起,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将从目前的每立方米3.60元上调至4.36元,调整额度为0.76元。
据介绍,为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天然气的合理比价,省发改委去年9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61︰1,不高于0.75︰1的比价关系进行调整。郑州目前执行的车用气销售价格是2010年7月份制定的每立方米3.60元的标准,与90号汽油的比价关系仅为0.5︰1,与周围省会城市及我省其他省辖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测算,只有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90号汽油比价达到0.75︰1时,用气、用油的车辆运营成本才基本持平。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偏低,导致市场供需矛盾加剧,不能更好地满足车用天然气市场需求。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此次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后,我市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服务价格不做调整。记者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目前我市登记出租车数量为10608辆,99%以上的出租车都改装为天然气车,每辆出租车每天使用42立方米天然气,此次价格调整后,平均每辆车每天成本约增加近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