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居民电费等“附加费”质疑:
公民有权拒绝缴纳目录外收费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13日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追踪水电油价“附加费”》报道。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视点”记者采访时回应,下一步,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值得关注的是,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实施普遍性降费。
记者从国家电网“95598”热线了解到,目前,民生资源价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电费”等收费,多数属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委规章确立标准、水电供应企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国电价中就至少包括5类。
记者还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下一步还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