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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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发布 应急处置程序有章可循 本报讯(记者 张乔甫 武建玲)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 按照预案,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119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信息后,要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移动图像传输设备、卫星通信车等,将火灾现场图像传输至指挥中心,全面掌握灾情,汇总上报。适时通报灾情及救援情况,避免公众恐慌。 市、各县(市、区)消防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掌握火灾事故情况,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做出灾情预警,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四级预警。 应急预案即日起开始实施,我市力争通过规范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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