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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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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订完善后再次提请审议 本报讯(记者 孙娟)《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诞生于2005年,随着大气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原《条例》已明显滞后。昨日,修订完善后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再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新提交的审议稿中,法律责任部分有较多修改。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责任过重、设罚过多、篇幅过长。经研究认为,大气污染涉及面广,影响大气质量的因素较多,有燃煤、扬尘、机动车、油烟、垃圾焚烧等,很多情形上位法也有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说,因此,上位法对于类似行为规范了法律责任的,条例不再重复。 此外,针对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造成机动车污染超标的原因很多,国家法律没有对此设定处罚,处罚车主不合适的问题,《条例》规定,对逾期未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验、抽测中复检不合格以及拒不配合抽测的情况,不再设定处罚,由实际部门在操作中执行相关上位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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