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十个公园年底建成开放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订完善后再次提请审议
我省立法鼓励社会资本
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
节能责任考核将写入地方法规
新乡重病患儿来郑就医
交警冒雨骑摩托车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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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丸麻疹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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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通郑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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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立法鼓励社会资本
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

我省立法鼓励社会资本

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

本报讯(记者 孙娟)记者昨日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获悉,《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审议,针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作出规定。

目前,高标准粮田建设主要依靠各级政府投资。《条例(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建设和管护方面的责任,并就社会组织或个人投入建设高标准粮田的管护问题作出规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单位和个人,在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区内,按照《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投资建设高标准粮田,用于粮食生产。”对于由社会资本建设的高标准粮田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

根据目前全省农村耕地流转现状,《条例(草案)》还提出,应当完善高标准粮田土地流转办法,建立土地流转的粮食生产保障和补贴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收益,引导农民种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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