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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改绑他人手机号近7万元被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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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改绑他人手机号近7万元被转走
法院判后果自负银行无责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王新 陈若禺)银行卡改绑他人手机号,存款不翼而飞。日前,中原区法院受理一起储户存款丢失案件,经过调查,是因储户私改开户所留手机号码,造成不发分子知晓而通过支付宝转走存款。法院一审判决,存款丢失自行担责。

案情是这样的:30岁的许先生2012年12月底,在某商业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并与自己的手机号码绑定。2014年1月6日,许先生分三次存入银行卡70100元。“过了几天,我拿着卡去取钱,却发现钱少了69800元。”许先生说,银行卡一直在身上,密码也只有自己知道,钱怎么就丢了?许先生立即报警。经警方调查,许先生的钱是在2014年1月12日通过支付宝分两次扣付的。

警方表示,支付宝扣付的前提是必须要确认并输入手机上随机取得的验证码,许先生的银行卡上绑定的是他自己的手机,既然是通过支付宝完成的交易,他怎么会毫不知情?验证码究竟发到谁的手机上了?

许先生在公安机关的笔录证实,2014年1月8日,因为想要办理大额透支信用卡,许先生轻信了朋友张某的话,并在张某指导下,到银行使用电脑自助服务终端将开卡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变更为张某提供的手机号,且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了张某,才导致后来的存款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许先生在银行开户办理借记卡时,与银行签订了相关的格式合同,其中约定“持卡人个人信息变更时,须到发卡行办理变更手续,因更新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等内容,因此银行不存在过错,不应该对许先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办案法官提醒,银行卡绑定手机号的市民,在更换手机号时一定要到银行更改预留手机号,以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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