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健
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5年2月27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马健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健的辞职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