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新郑·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土法官”张保民倾心调解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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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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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调解资源 创新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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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调解资源 创新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

本报讯(记者 沈磊 高凯 通讯员 王利)“李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我们的医药费有着落了!”近日,新郑市法院城关法庭承办法官李晓丽与城关乡网格员利用网格优势,通过有针对性调解,为该乡赵某讨回医药费、误工费等7600元,最终使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该院今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后有效调解矛盾纠纷的首个案例。据了解,新郑市法院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并且是河南省唯一入选的基层法院。

在诉调对接中心,副主任万东霞在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告王某雇的司机高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王某房屋损失10万元。经交警认定,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转到诉调对接中心后,万东霞很快找到该案症结,并邀请河南省保监会驻新郑法院调解室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当天,通过保监会调解员协调平安保险公司,被告及第三人平安保险公司在10日内赔偿经济损失9.8万元。

诉调中心主任王晓燕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不断完善以‘各部门组织联动、分流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许多基层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和谐地解决,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一般纠纷不出乡镇、大纠纷不出市。仅去年一年,诉调对接中心就调解结案580件。”

近年来,新郑市法院与行业调解相沟通,实现诉调对接中心与行业调解的对口衔接:邀请新郑团市委和市妇联、劳动行政、医疗管理、公安交通、人民调解等部门,及河南省保监会等加盟诉调中心;进一步突出诉调中心的归口管理,实现诉调中心与全市乡镇人民调解的衔接,将社区法官、巡回审判在中心内整合,同时向街镇延伸,完善以司法资源下沉模式为特色的“一个诉调对接中心、六个巡回审判法庭”的立体网格状诉调对接机制。

新郑市法院还围绕社情民意,打造了“十分钟法律服务圈”。该院切实发挥诉调中心亲民、便捷、高效和诉前、诉中、诉后相衔接的“一揽子解决纠纷”的优势,做到诉前调解流程短、平、快;进一步理顺接待、立案、委托调解以及诉讼的衔接问题;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律文书当日完成;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大部分转入业务庭,小部分由诉调中心直接开庭审理;对诉前调解不需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原则上做到当庭调解当庭履行;对诉前调解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和诉调中心巡回审判法庭判决的案件,注意引导当事人各方面工作,提高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

据了解,该院还建立了调解员信息库,详细登记调解员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信息,方便当事人选择调解员,目前已登记50名调解员。“别小看调解员,他们在调解纠纷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王晓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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