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补贴、助养老、保医疗
省部级以上劳模
生活困难将获帮扶
本报讯(记者 王红)困难劳模可获得专项生活补助;退休困难劳模养老金偏低可获养老补助、社保补贴……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起,全省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将可获得养老、医疗、社保、生活、就业等全方位帮扶。
今后,我省将对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给予全方位保障,要通过养老保险等保障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基本生活。省人社厅要求,今后,各地要安排劳模帮扶资金,为困难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对于已退休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养老金或退休金较低的,可参照所在地养老金或退休金平均水平给予补助;对于未退休但收入偏低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可参考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给予适当补助;对于农民劳模,要根据当地农村生活水平给予合理补助。此外,各地要通过工伤保险保障因公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在调整伤残津贴标准时给予适当倾斜。
针对就业困难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我省对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就业困难劳模,要安排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通过鼓励企业吸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帮助其实现就业;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自主创业要求的,要为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同时,加大对困难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未就业配偶、子女就业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