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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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大面积停电 监测预警工作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与2005年印发实施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在适用范围、分级标准、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 新《预案》将适用范围由原《预案》规定的“重要中心城市电网”调整为所有“城市电网”,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原来的I级、II两级调整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调整了事件处置组织指挥体系,指挥机构分为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三个层面。国家能源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是事件应对的责任主体。 新《预案》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章节,建立了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规范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和信息报告工作,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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