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一号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